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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来源:www.tuodatzqc.com添加时间:2024/12/12 点击:70
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一、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在作出自书遗嘱的过程中,是不需要见证人在场的。这是因为遗嘱作为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其效力来自于立遗嘱人的有意愿和明确的表达。

然而,如果在极端紧急的状况之下,采用口头方式订立之自书遗嘱的话,便需要有两位及以上的证人出席并亲眼见证整个过程。

《民法典》**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自诉案件具体涵盖了哪些类型的案件

作为公诉案件的对立面,自诉案件自然地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个名词简单来说,就是由自诉人亲自提起诉讼的案件。在中国境内,自诉案件涵盖了只有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轻微刑事案件,比

如一般的伤害案件、公然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件、拒不履行法院决策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重婚案件、破坏军婚案件、虐待案件、遗弃事件等等。

然而,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自诉案件并不等同于所有的告诉才处理案件,因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涵盖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由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类情形主要集中在2013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的诸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以及侵占这几项案件。对于这类案件,除非被害者或者在被害者由于受到强制或恐吓而无法告诉的情况下,否则只有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者近亲提起控告,人民法院才能予以审理;

其次,是被害人有证据能够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涵盖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重婚案件、遗弃案件、妨碍通信自由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性质的除外)、侵犯案件(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性质的除外)等;

*后,是被害人持有充分证据证明对被告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未行使其应有的职权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类型

自诉案件主要涵盖了以下三种分类:

**类是告知方才能进行处理的案件,如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以及暴力干涉家庭成员结婚生育罪、虐待罪及遗弃罪、侵占罪等;

第二类是受害人具备充足证据证明其轻微刑事犯罪的情况,诸如故意伤害罪中的轻度伤害情形、非法入侵住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等;

*后一类则是受害人拥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或财产权益的

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关于自书遗嘱的见证人问题,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即可生效。但在紧急情况下,若采用口头方式订立自书遗嘱,则必须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确认。因此,在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见证人。